
发布时间:2018/10/15 17:38:28 浏览: 次
为进一步规范转关运输监管,完善转关系统功能,转关系统将于2018年9月14日零时前完成部分功能更新部署工作,系统更新后不再受理特殊监管区域(保税监管场所)之间货物流转业务,
金关二期加贸系统、保税物流系统系统计划2018年9月13日晚上20点左右系统将同步更新。
本次修改内容:
1、新增提前转关类型:“工厂验放”、“暂时进出口”、“市场采购出口”、“中欧班列”、“出口空运联程”;
2、特殊区域系统(保税物流管理系统)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时,不在支持生成出口二次转关单,提前转关单/备案清单只能生成上述类型;
3、保税物流系统:核增/核扣表将不在支持生成出口二次转关单,提前转关单/备案清单只能生成上述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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