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发布时间:2018/10/15 17:38:02 浏览: 次
为配合总署科技司规范化系统名称的要求,我中心对QP系统中部分功能的中文入口名称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将“新快件通关系统”修改为“快件通关管理子系统(新版)”、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系统”修改为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”、“加工贸易担保管理系统”修改为“保税担保管理子系统”、“加工贸易账册系统”修改为“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子系统”、“加工贸易手册系统”修改为“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子系统”、“保税货物流转系统二期”修改为“保税流转管理系统”、“免税店监管系统”修改为“免税品监管子系统”、“委托授权系统”修改为“委托授权子系统”,特此通知。